房屋纠纷案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解决: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地解决纠纷。这种方式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
调解解决
调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调解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主持。
仲裁解决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实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诉讼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以将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程序步骤:
确认被告
确认被告的身份,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地点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实;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
举证
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开庭审理
包括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等程序。
建议:
在选择解决方式时,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双方的关系及意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
如果选择诉讼,建议当事人充分准备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