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审批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申请登记表(需所在社区签署意见)。
申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养犬只的二寸彩色照片4张。
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的免疫证明(如已注射狂犬病疫苗)。
特殊人员饲养大型生活辅助犬只的,需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
提交申请
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指定的犬只一站式登记办证点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流程
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审核。
属地行政执法大队现场审核。
与养犬人签订《市区养犬责任书》。
最后由行政执法局现场审核,发放《犬只登记证》和犬牌。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确保所养犬只符合当地养犬规定,如每户限养一只、不属于禁养犬类等。
若犬只未注射狂犬病疫苗,服务点工作人员会免费注射并出具免疫证。
办理犬只延续、变更、注销等登记时,需提交相应证件并经过审核。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到指定的犬只一站式登记办证点进行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遇到审批问题,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