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侦查阶段
报案与受理: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并审查报案材料。
初步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及是否需要立案。
采取强制措施: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或逮捕,并进行讯问。
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会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将侦查终结的案件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审查与决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立案与开庭:人民法院在接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通知自诉人。立案后,法院将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副本、确定开庭日期等。
审理与判决:开庭审理时,控辩双方将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自诉程序
自诉请求:申请执行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法院在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立案审理条件时,可以立案审理。
立案监督
检察院监督: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是巨执罪的法律程序,具体操作中各阶段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申请执行人在整个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