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业务:
法院适用公告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公示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公示程序审理案件。
公示程序可以审理两类案件:
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灭失;
依法可以申请公告的其他事项。
票据的公示
可背书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只有当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毁损时,才能适用公示程序。
汇票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对于支票,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区域内的转账支票才能背书转账,其他支票不能背书转账。
其他事项的公示
除了票据的公示外,还有一些依法可以申请公开传唤的事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开传唤。
总结:
公示程序主要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与票据被盗、遗失、灭失相关的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公告的事项。这种程序相对简短,不需要审前准备和审判等所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