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司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起诉
通常是书面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受理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
审理前的准备
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开庭
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执行
判决生效后,由法院负责执行。
分类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司法程序可以分为:
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民事纠纷的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判决程序。
简易程序
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管辖与立案
管辖:案件应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立案审查: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后予以立案。
送达与答辩
送达: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
排期与公告
排期开庭:法院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并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告。
庭审与判决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判决宣告:法院在庭审结束后依法作出判决。
这些基本司法程序构成了司法活动的主要流程,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