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案件移送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在完成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并确认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后,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需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内的三天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截止日期可相应延长,最多延长至四天,复杂情况可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院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进行细致审查,若认定该案件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将会移交给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提起公诉
检察院审查通过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和判决。
建议:
在整个移送程序中,确保所有法律文书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检察院和法院能够顺利进行审查和审理。
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