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案件将进入以下程序:
受理与立案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即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
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包括被告的基本信息和答辩内容。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会将其副本发送给原告。
交换证据
双方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庭审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等环节。
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并作出裁决(宣判)。
判决与宣判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将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宣告时,需公开进行,但宣判结果可能当庭或定期宣布。宣判后,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执行
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如果败诉方未自动履行判决内容,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执行程序。
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的通知和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并按时参加庭审,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