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推进案件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立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侦查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侦查阶段主要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准备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作出起诉决定;如果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起诉
起诉是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状应当包括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
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等环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进行。
判决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执行
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由法院负责,被执行人必须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以上是司法程序推进案件的一般流程,具体案件可能会因复杂程度、证据、法律适用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