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程序是指 解决刑事赔偿纠纷所应遵循的程序,是刑事司法侵权受害人实现刑事赔偿请求权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提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书,说明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具有请求权、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等。
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后,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复议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总结起来,刑事赔偿程序包括赔偿请求的提起、受理、处理和复议四个阶段,最终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这一程序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司法侵权得到合理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