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公司的注销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在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到税务局办理国税、地税的注销手续,取得完税证明。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公告期满后,进行财产分配。
制作清算结束报告,报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认同后,申请办理注销公司主体资格,吊销执照。
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到工商机关提交工商注销申请。
公告期一般为45天,公告期满后,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注销。
办理其他相关注销手续
工商局备案。
注销公告登报。
注销对公账户。
到公安局销毁公章。
以上步骤完成后,泰兴公司的注销程序即告结束,公司的主体资格将正式消灭。建议在注销过程中,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