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重整的申请。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在破产清算受理后、宣告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重整条件
人民法院将审查重整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对于不符合重整条件的债务人,人民法院将宣告破产并进入清算程序。
对于符合重整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重组准备阶段
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负债情况分析(短期负债、长期负债)以及经营状况评估(收入来源分析、成本结构分析)。
制定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目标(保护企业价值、维护员工利益),制定具体措施(资产处置计划、负债重组计划、经营策略调整)。
咨询专业机构: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提供咨询和支持。
破产申请阶段
提交破产申请:准备申请材料(企业基本信息、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说明),向法院提交申请,并确定管辖法院。
法院受理:法院审核材料,确定重组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重组计划制定阶段
组建重组委员会:选定委员会成员(企业管理层、外部顾问),确定委员会职责。
制定重组计划:包括资产重组方案(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债务重组方案(债务减免、还款期限调整)、经营战略调整措施。
重组计划审批阶段
提交重组计划:向债权人会议和法院提交重组计划草案。
债权人表决: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组计划,统计表决结果,确定表决通过条件。
法院裁定:法院对重组计划进行审批,如果批准则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执行重整计划
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务。
监督与调整: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重组完成
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如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企业将恢复正常运行。
重组失败: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将宣布企业破产。
以上步骤构成了破产重组的基本流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