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章程的程序如下:
股东共同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签名盖章
制定完成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内容要求
公司章程应当包含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内容。
审批和登记
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
公开听取意见
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等。
内部审议
章程草案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法定代表人签发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章程核准稿和说明,报核准机关。
表决程序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示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建议: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得到充分听取和考虑,以保证章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