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除名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除名条件
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要求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劝而不退: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符合条件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形成决议
支部大会需要形成除名决议,并记录在案。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将除名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确保程序合规。
执行除名
一旦上级党组织批准除名决议,党支部将正式执行除名,并将相关记录移交上级党组织备案。
建议
确保程序合规:在除名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合法合规。
注重教育帮助:对于被除名或劝退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充分的教育和帮助,尽可能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改正。
保持沟通:在整个除名过程中,应保持与党员的沟通,听取其意见和申辩,确保其权利得到保障。
通过以上程序,学校可以依法依规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除名,维护党的纪律和组织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