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封条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查封权力
确认执法机关具有查封的权力。
报请审批
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开出查封通知书
制作并开出查封通知书。
现场告知
到现场告知当事人查封的原因和事实,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清点财物
当场清点被查封的财物,并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将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查封行为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贴封条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私自撕毁封条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