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的程序叫做 责令停产停业。它是指行政机关在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时,依法作出的要求其暂停生产或经营活动的行政措施。该措施旨在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或保护公共利益。
责令停产停业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调查
发现违法: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管、检查或接到举报等情况下,发现企业可能存在需要责令停产停业的违法行为。
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企业,予以立案,并指定两名或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执法人员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证据审核: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核,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为后续的处罚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事先告知
告知权利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前,需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企业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等。
听取意见:充分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对企业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若成立则应予以采纳,不得因企业申辩而加重处罚。
决定审批
集体讨论:对于重大的责令停产停业处罚,通常需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处罚决定的慎重性和合法性。
作出决定:经调查核实、听取意见和集体讨论后,行政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
送达执行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后,行政机关需将决定书送达企业,并告知其具体的执行措施和期限。
后续监管
确保措施有效实施:行政机关需对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和市场秩序。
此外,企业自身在停工停产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评估与决策、员工安置与沟通、制定详细方案等,以保障企业自身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