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排除的程序是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程序启动:
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非法证据,相关机关应当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法庭初步审查:
法庭将对有关证据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
控方证明:
控方需要证明其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如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或说明收集证据的过程。
双方质证:
控辩双方可以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质证,提出质疑和反驳。
法庭处理:
法庭将根据审查结果和质证情况,对非法证据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
这一程序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该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