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匠上报程序如下:
报送内容
各县区住建局需将每月建筑工匠工作开展情况连同月度统计报表(见附件)通过邮件形式报市住建局建筑工匠领导小组办公室。若临沂市建筑工匠信用信息网运行后,则通过该平台报送。
报送方式
月度统计报表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拍照后与表格电子版一同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建筑业管理处施工技术科。
申报条件
市级乡土人才——农村建筑工匠的选拔对象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例如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等。
申报材料
农村建筑工匠资格证书由建筑工匠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申请表格
建筑工匠需填写建筑工匠资格审定申请表,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
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按照“个人申报、乡镇初评、县级复核、市级审定、命名授牌”的工作程序进行。获评工匠可享受颁授证书、奖牌,优先参加各类工匠培训,优先推荐参评各类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等激励政策。
建议:
建筑工匠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各级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报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