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商定程序(Agreed-upon Procedure)是指 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这些程序是由注册会计师与特定主体协商确定的,目的是帮助特定主体达到某一特定目的,确保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执行商定程序的主要特点如下:
协商确定:
执行的程序是由注册会计师与特定主体协商确定的,以满足特定主体的需求。
审计性质:
这些程序具有审计性质,意味着它们旨在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尽管这种保证水平低于传统的审计。
报告结果:
注册会计师会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但不发表任何鉴证意见。
范围广泛:
执行商定程序的对象包括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
多种方式:
在执行商定程序时,可以采用检查、监盘等多种方式。
执行商定程序可以应用于多种场景,例如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阅、合规性检查等。通过执行商定程序,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同时,执行商定程序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