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磋商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询盘
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询盘人)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受盘人)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但多数只是询问价格。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只是表示一种交易愿望。
发盘
发盘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一经受盘人无条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承担按发盘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发盘多由卖方提出,但也可以由买方提出。
还盘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
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接受在法律上称作承诺。有效的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总结起来,贸易磋商的程序依次为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发盘和接受是每笔交易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