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取得出租人同意
原承租人必须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才能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双方当事人(即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应当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办理登记备案
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
转租合同。
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领取相关证件
办理完登记备案后,转租的承租人应当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并缴纳相关税费。
总结:
房屋转租的办理程序包括取得出租人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以及领取相关证件。整个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租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转租双方在办理转租手续时,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