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
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作为管辖法院。
递交起诉材料: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其他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
送达传票:
被起诉后一般在十五日之内收到传票,经过1到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至5天的送达起诉状时间,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左右时间。
提交答辩状: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开庭审理:
法院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审理期限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有所不同,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法庭调查与辩论:
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述、讯问、发问、出示证据、调取新证据、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步骤。
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上诉与执行: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如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
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以免影响诉讼进程。
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应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对诉讼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