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谈话的程序要求如下:
实施主体
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或者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前期准备
收集信息:谈话人应当收集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制定谈话方案,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和要求。
确定对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部门负责人确定需要进行提醒谈话的员工。
安排时间: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约定谈话时间,确保谈话的顺利进行。
谈话方式
个别谈话:提醒谈话应当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集体谈话进行。
双向沟通:注意倾听员工的解释和意见,并进行记录。
记录与确认
做好记录:提醒谈话应当做好记录,并由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内容与目的
明确主题:公司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谈话的主题和目的,告知员工谈话的内容和涉及的方面。
问题定性: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会议记录和统计数据等资料,全面弄清问题的起因、经过、结果和危害,找准问题根源。
其他注意事项
分级负责:明确提醒谈话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
选择合适时间和地点:考虑到对方的时间和身体状况等因素,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多次约谈:对一次约谈不够的情况,可以多次约谈,重点问题可以参照函询,要求监督对象作出书面说明。
审批与记录
审批手续:谈话函询之前和之后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函询结果要由本单位党委书记签字上交,并纳入本人廉政档案。
这些程序要求旨在确保提醒谈话的有效性,通过规范化操作提高谈话效果,促进组织内部的沟通和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