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报案与申诉
交警部门首先会受理当事人的报案和申诉。
对于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会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现场处理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立即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进行现场勘查,包括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以及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消除障碍。
调查取证
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采集和提取痕迹、物证等。
在必要时,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相关证件,以便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检验、鉴定和重新评定
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交警会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警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裁决处罚
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交警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损害赔偿调解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交警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
执行与履行
在法定的期限内,交警会依法执行处罚决定,或由当事人主动在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公正和有效的处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