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程序的主要方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与功能
网络查控是指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利用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和控制财产。通过该程序,法院可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查控范围
网络查控系统涵盖了广泛的财产类型,包括银行存款、车辆、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有价证券等。此外,系统还可以查询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其他财产信息。
执行效率与成本
网络查控程序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的问题。执行干警可以足不出户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从而快速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系统操作与限制
案件承办人需要在特定模块完成“执行通知”后,立即进行“网络查控”操作,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每次操作都需要录入对应的案号和证件信息,且不能跨案号查询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情况。
系统覆盖与局限性
虽然网络查控系统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银行,但仍有部分银行未能完全覆盖。此外,系统只能查询发起查控时刻的财产情况,对于之前和之后发生的财产变动或已转移的财产,系统会显示为无。
跨省查询与协作
对于非银行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系统目前只支持部分跨省域的直接查询。若需查询,需要执行法院向其他省域法院发送委托调查函或协查函,并通过线上方式反馈查询结果。
法律依据与报备
网络查控措施需要事前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提供。
电子化管理
通过网络办理模式,法院可以以电子化数据形式传输查封相关法律文书和执行人员证件电子扫描件,发起网络司法查封需求,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在收到材料后将予以协助。
综上所述,网络查控程序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执行工具,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了司法执行的效率和准确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