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地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证
宗地界址点图
建筑物产权证明
法人资格证明
委托书
身份证明等
审查
受理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包括:
是否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
权属是否清晰
四邻是否有纠纷等
如改变土地用途,需有规划部门意见;如需分割建筑物,需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地价评估
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书。如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建议政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确保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交纳有关税费
包括土地增值税等
登记编号
审批后,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办理变更登记
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签订合同
转让双方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缴纳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议:
转让土地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复杂的文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
建议在转让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或土地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