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取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案受理: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报案并记录相关信息。
现场勘察: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出警现场进行勘察,记录案发现场的状况,采集现场物证,拍摄照片和视频,询问现场目击证人,了解发案经过。
询问当事人与证人:
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等。
告知权利:
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如申请回避、聘请律师等。
采取强制措施:
如需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审批。
证据搜集:
利用各种法律手段,例如取证、搜证、调查等,收集可能涉及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
证据鉴定与资料复制:
将采集来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定和鉴定人联络工作,复制相关资料用于处理。
案件办理期限:
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案件,不得拖延。
立案阶段:
公安机关在接到案件后,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审查阶段:
通过调取涉案人员的公安部门信息、社保、医疗等系统,查看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经济情况等信息,调查相关证人证言以及交通、通讯等其他记录资料,构成案件的认定。
破案阶段:
公安机关将经证据材料鉴定、认定属实的案件进行破案处理,拟定立案决定书、侦查报告,并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随后的依法处理。
受案与询问: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询问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检查与鉴定: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证据保全:
对于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押。
传唤与询问: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询问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确保询问笔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