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晋升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7 03:45:09 手机游戏

警衔晋升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按期晋升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可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晋升一级警衔。

提前晋升

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一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二年,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前一年或二年晋升一级警衔:

获得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和一等功奖励或国家、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者。

选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未达到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任现职满二年、现衔级满四年,经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优秀的,可选升一级警衔。

晋职晋升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职务提升前,其警衔已达到或者超过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但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的,应在晋升职务的同时晋升一级警衔。

培训与批准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需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

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综上所述,警衔晋升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并通过考核、培训及按规定权限进行批准。具体程序包括按期晋升、提前晋升、选升和晋职晋升,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年限和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