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逃,即网络追捕,是指公安机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踪和抓捕的一种方式。以下是网逃的基本程序:
立案与审批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若确定涉及刑事案件,需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登记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信息录入
审批通过后,将登记表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如拘留证或逮捕证)提交至同级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将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可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范围则需报请上级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机关负责人决定。
实施抓捕
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后,应立即组织抓捕行动。
抓获在逃人员后,需及时核对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撤销手续。
信息查询与撤销
被通缉人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自己是否被列入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在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并将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法律依据主要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等相关条款。
建议在实施网逃程序时,确保所有步骤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在逃人员的查询和撤销,应及时准确,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