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议提名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03:19:02 手机游戏

动议提名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启动配备: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确定原则: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收集意见: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综合比选:

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进行综合比选,确定考察对象。

征求意见:

对提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以个别听取意见方式进行酝酿,对重要职位的动议工作方案,可结合职位情况,在更大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

确定方案:

组织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个别提拔任职:

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

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

讨论决定:

最终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结果和民主推荐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任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职。

这些程序确保了动议提名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有助于选拔出最合适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