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议价:
出售房屋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买卖双方会进行价格协商,注意预留杀价空间。
付订金:
双方决定购买房屋后,买方需要支付订金,以确保契约的履行。订金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签约:
下订金后约1星期,买方需准备印章、身份证、订金收据等文件,并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事宜,并支付签约款。
用印:
签约后7-10天,买方需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作为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随后,买方需支付第二次款项,卖方则提供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以便办理过户。
完税:
签约后30日内,买方需向当地税捐稽徵处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在缴清所有税费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第三次款项。
过户:
签约后30日内,卖方需携带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身份证影本、增值税单、契税单、土地及建物所有权状等相关文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名下。
建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步骤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交易专家,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