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其范畴广泛,涵盖了诉讼程序法和非诉讼程序法。具体包括:
诉讼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规范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被害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则,保障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进行诉讼的程序依据,规范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程序等内容。
非诉讼程序法
仲裁法:规范仲裁这一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程序,包括仲裁协议、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庭的组成、仲裁裁决等相关程序内容。
调解法: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程序。
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决的程序。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范海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缔结条约程序法:规范国家间缔结条约的程序。
程序法在体系架构上,各自形成了一套严谨的规范体系,从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判决到执行,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法律程序的有序进行。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