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查案要经过以下程序:
线索受理
纪委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案件线索,包括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信访部门转交等。收到线索后,纪委工作人员会进行登记和分类,初步判断线索的可靠性和调查价值。
线索处置
纪委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处置,方式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这一阶段旨在通过不同方式了解问题线索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初步核实
在初步核实阶段,纪委工作人员会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查阅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并进行现场走访调查。这一阶段的核心是确认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立案审查
若初步核实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纪委将依法立案审查。立案后,会成立专门的审查组,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依法依规采取各种调查措施,深入挖掘被审查人的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
调查结束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审理人员会全面、客观地评估调查结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并充分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
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审理结果,纪委监委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可能包括党纪政务处分、组织调整或法律责任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纪委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整个办案流程需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