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程序不再法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新公司法修订
新修改的《公司法》已经删除了原先第十九条关于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这一变化意味着,公司设立出资不再需要经过会计师验资,从而降低了公司的设立成本,并放弃了对公司资本信用的强制背书。
取消验资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申请设立时,应当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而公司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这一流程简化了公司设立的步骤,不再强制要求验资。
推行认缴制
目前,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验资制度已经取消。这意味着股东可以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出资,而不需要先进行验资。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不再强制要求验资,企业需要更多地依靠自身的信用和合规性来维持交易安全,这有助于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并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来监督完善。
综上所述,验资程序不再法定主要是因为新公司法的修订和注册制度的改革,旨在简化公司设立流程,降低企业成本,并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