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正确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包括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调查登记:
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特别是没有登记的建筑,需要认定和处理,并给出处理意见。
召开听证会:
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评估:
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拆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和鉴定。
签订征拆补偿协议:
征拆方和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如果征拆方和个别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征拆方将会针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搬迁、拆除程序
房屋拆除:
先补偿后搬迁,被拆迁人在签订的补偿协议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征拆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工作,房屋拆除1个月内办理注销权属登记手续。
申请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在下达的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的,拆迁办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置房屋交付:征拆方进行回迁房屋的建设,施工单位按时建设,保障在协议规定内向被征拆人交付安置房。
这些步骤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被拆迁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征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