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辞职,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前通知
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提交辞职申请
辞职人员须在辞职前一个月办理辞职申请,并将“辞职申请书”送至单位审批。
审批流程
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经过部门领导、分公司经理、公司人事、公司经理等的签字。
工作交接
劳动者需要将手头上的工作交到人事部签收,并确保工作交接完整。
出具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转移社保和档案
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其他手续
劳动者可能需要到人才中心或者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基数可以自己定。
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就可以转到新的单位。
工资和福利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保存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议:
在辞职前,务必仔细阅读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辞职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辞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