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抓人,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立案阶段
报案与受理:当犯罪行为发生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审查,确认犯罪事实后决定是否立案,并制作《立案决定书》通知相关当事人。
侦查阶段
初步侦查:立案后,侦查人员展开调查,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包括询问证人、现场勘查等。
深入侦查:根据初步侦查结果,深入挖掘案件,追踪犯罪嫌疑人,依法使用技术侦查手段。
抓捕嫌疑人: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依法实施抓捕,记录并保存证据。
刑事拘留及看守所阶段
刑事拘留:证据确凿、可能判处徒刑的嫌疑人,需采取刑事拘留。刑拘决定经批准,制作《拘留证》。
送看守所羁押:嫌疑人被刑拘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进行身体检查,登记信息。
侦查终结及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终结:案件侦查结束后,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内完成。
逮捕阶段
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审查与决定:检察机关根据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执行逮捕: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这些程序确保了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操作要求,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