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步骤可能因单位和情况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工作调动程序:
提出调动申请
员工需向当前部门提交书面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目的。
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部门审核
所在部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人事部门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政策和员工情况,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
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如同意调动,需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调档手续
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开具商调函
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开具有关调入函。
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放行并办理有关调离手续。
市人社局申请调动
向市人社局申请调动,并凭借商调函等相关手续。
办理人事手续
凭调动审批表办理人事手续,包括工资、福利、晋升机会等。
更新档案
人事部门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职位、部门等信息。
办理交接
员工与新旧部门协调,完成工作交接。
相关手续变更
办理工作证、门禁卡等相关手续的变更。
户口迁移(如适用):
涉及调动需迁户口的,需办理迁户手续。
报道注册
在编制办注册准备报道。
建议:
调动过程中,务必与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保持沟通,确保调动过程顺利进行。
调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需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各环节的工作。
保留好所有相关申请、审批和办理手续的文件,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