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程序如下:
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书应包括: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及根据、申请再审的内容等。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适用于认为原审裁判有错误的案件。
提交材料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新证据(如有)。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将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并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受理后,法院将在三个月内审查再审申请,必要时可延长,由院长批准。
法院决定
审查结束后,法院将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建议:
申请人应详细撰写再审申请书,充分说明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选择适当的法院提出申请,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遵循法院的审查程序,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询问,以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