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嫁女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亲
男方父母需亲自前往女方家提亲,表示对女方的尊重,并商定结婚细节。女方同意后,双方父母可商定婚礼时间、婚礼的各项事宜等。
定亲(订婚)
双方确定结婚具体流程后,男方需准备4个红包给女方,分别是:聘金、礼饼仪(送给女方亲友的喜糖喜饼)、六礼仪(开门仪、福肉仪、发包仪、冠仪、履仪、修容仪)、头甜尾甜(头甜指的是茶包,尾甜指的是豆浆饼干)。女方只能收三份之一,三分之二归回男方,以示尊重。
包小婚(订婚)
如果合婚中认为男女无"相克"之处,则进行包小婚,男方给女方送"小水礼",包括酒、猪、米、礼银、奶银、土布及首饰等。订婚后,每逢节日要给岳父家送礼物。
包大婚
婚前半年内,女方根据男方家庭经济情况要"包大婚"的礼物,钱多少不定,但要求带六字,如260等。其他还要有如1头猪、一驮米及够办酒席的酒和菜、几套衣服及鞋子、银手镯、双股圆腰后链、银、"蓝丝"针筒、管头等。如果男方经济情况好,女方则要金戒指和耳环等。包大小婚都要请客,送去商定好的礼银,作为准备女方的嫁妆。
结婚
婚期前一天男方家要"过礼",即送1头猪,挑一份"水礼"包括糕点、茶、酒、小菜钱、新娘穿的红绿衣裤等。"过礼"后第二天举行婚礼。男方新郎、媒人及陪郎骑马到女方家时,要有人出来迎接。拜天地后,女家摆出鸡、鱼、肉3碗茶招待,意为鸡飞鱼走,吃完后就起身返男方家,嫁妆也跟随送走。
婚后回门
结婚后的第三天,新娘应和新郎回娘家拜访父母。新郎需准备礼物,表示正常来往。
这些步骤体现了广西农村嫁女的传统风俗和礼仪,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