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老赖纳入黑名单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法院主动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
一般在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后,且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行为的条件,法院会直接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符合失信条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其纳入老赖黑名单。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通过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特定情形的,如伪造证据、暴力抗拒执行等,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审判机关的介入
若申请执行人认定被执行人具备严重失信行为,可向最高审判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经过审理和评估后,最高审判机关会做出最终决定,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令状和裁决书。
建议
及时提起诉讼:如果被执行人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建议尽快提起诉讼,并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确保法律权益得到保障。
审查黑名单原因:明确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因,通过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或联系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有助于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些程序提供了多种途径将老赖纳入黑名单,具体操作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