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办户口的程序如下:
进行暂住登记
以暂住登记日期开始计算在岛天数。
申领居住证
在岛内一年内累计在岛183天,中间可出岛,离开海南的时间不可一次超过3个月,否则需重新办理暂住登记。
申领准迁证
携带相关证件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获得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准迁证邮寄回户籍所在地,可让亲友代办迁出证。携带准迁证、迁出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迁入手续
原户口所在地开出的迁出证明和准迁证带到办证中心,办理户口本。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办理租赁证。
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保,一般账户的社保符合规定,临时账户的社保不符合落户要求。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家属随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落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