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组办案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工作
设立巡察组意见箱,方便群众提供线索。
设立并公开巡察组联系方式和地址。
张贴巡察预告,明确巡察的时间、内容和目的。
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纪律和目标。
巡察见面会
时间:一般一个小时左右。
主持人: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
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领导班子全体人员。
议程:
巡察组长介绍巡察组成员并讲话。
单位主要领导介绍近年或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
开展巡察
走访:实地走访,了解被巡视单位的工作情况。
查阅: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如党委会议记录、财务资料等,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选择。
座谈:与单位职工、干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见。
专题调查:对特定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反应意见
汇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促被巡视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
总结汇报
巡察结束后,撰写巡察报告,详细记录巡察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将巡察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反馈。
以上是巡查组办案的一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