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是指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它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
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侦查:
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阶段包括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讯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提供代理申诉、控告等权利。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起诉、不起诉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
审判: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审判包括一审和二审程序,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正确裁判。
执行: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程序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正义,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