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上报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6 12:55:51 手机游戏

事故上报的程序如下:

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调查阶段 和 事故处理阶段

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事故结案阶段

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并出具结案通知书。

续报和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越级报告

在必要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建议:

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事故上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