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结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个人申请
军人需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若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需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理由。
医学检查
双方需到军队或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若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可就近到地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费用由其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报销。
配合函调
符合结婚条件的干部和士官需配合组织部门向爱人所在单位进行函调,了解对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办理登记
待回函及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人双方到男(或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提交材料
需提供军官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前检查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携带照片若干张。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结婚申请进行细致审查,包括年龄、自愿性、婚姻状况等,审查合格后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建议:
军人结婚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婚前医学检查是重要环节,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双方健康。
函调环节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准备,以免影响整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