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展党员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自愿提交入党申请书
有意愿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表达自己的入党意愿和动机。
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党支部对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和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进行备案和归档,由专门负责党务工作的员工管理。
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背景情况,并传达党的先进理论知识,要求他们政治上的进步。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和培养,由入党申请人所在的党小组提出建议,经支部大会研究讨论,最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
党支部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做思想汇报
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定期与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告知他们已进入考察期,并要求他们认真对待党组织的考察,定期形成书面的思想汇报。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
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预审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预审,确保其符合党员条件。
短期集中培训
学校党校或授权的二级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
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讨论审批。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和规范性,吸收优秀的员工加入到党组织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