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市设区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调研和方案制定
市级政府进行调研,确定撤市设区的基本思路,并与县级政府进行交流获取反馈。
制定撤市设区的总体方案,并上报省政府。
省级政府审批
省政府收到市级政府上报的撤市设区方案后,进行统筹考虑,并转报国务院审批。
民政部和国务院审批
民政部对撤市设区方案进行评估,可能会对地名、区域等因素提出建议。
最终由国务院批准。
实地考察
在正式批准前,民政部和国务院可能会组织实地考察,以确保撤市设区符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
公告和实施
行政区划变更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将向社会公告,并按照新的行政区划进行管理。
后续调整和完善
在撤市设区完成后,可能还需要进行一系列后续的调整和完善工作,以确保新的行政区划能够顺利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撤市设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层级政府的审批和实地考察,最终决定权在国务院。因此,撤市设区的门槛较高,流程较长,需要逐级审批,短期内落地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