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证查询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受理
公证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公证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审查
公证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出证
审查通过后,公证处将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给申请人。
期限
公证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
终止与拒绝公证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公证处可以终止公证或者拒绝公证。
申诉与复议
申请人对公证处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申诉。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公证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详细填写公证申请表,以确保公证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