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程序是 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申请人应当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法院将编立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询问。
审查与决定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裁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
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费用
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
总结:
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种高效、便捷且低成本的非诉程序,用于确认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通过这一程序,当事人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快速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