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票据包括 汇票、本票和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需要注意的是,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申请公示催告。
因此,在申请公示催告时,您需要提交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本票或支票,并确保这些票据在丧失时并非出于持票人本人的意思。